1.1 集合的概念

来自高中数学
Admin讨论 | 贡献2024年6月27日 (四) 11:43的版本 →‎例1

知识要点

  • 一般地,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,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.

给定的集合,它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;一个给定的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,也就是说,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;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,我们就称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.

我们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$A,B,C,\cdots$表示集合,用小写拉丁字母$a,b,c,\cdots$表示集合中的元素.

如果$a$是集合$A$的元素,就说$a$属于集合$A$,记作$a\in A$;如果$a$不是集合$A$的元素,就说$a$不属于集合$A$,记作$a\not\in A$.

全体非负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非负整数集(或自然数集),记作$N$;全体正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正整数集,记作$N^*$或$N_+$;全体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整数集,记作$Z$;全体有理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有理数集,记作$Q$;全体实数组成的集合称为实数集,记作$R$.

  • 把集合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,并用花括号“$\{\}$”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举法.
  • 一般地,设$A$是一个集合,我们把集合$A$中所有具有共同特征$P(x)$的元素$x$所组成的集合表示为$\{x\in A|P(x)\}$,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描述法.

我们约定,如果从上下文的关系看,$x\in R,x\in Z$是明确的,那么$x\in R,x\in Z$可以省略,只写元素$x$,例如,集合$D=\{x\in R|x<10\}$也可表示为$D=\{x|x<10\}$;集合$E=\{x\in Z|x=2k+1,k\in Z\}$也可表示为$E=\{x|x=2k+1,k\in Z\}$

视频讲解

例题

例1

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:

(1)小于10的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;

(2)方程$x^2=x$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.

视频讲解

例2

试分别用描述法和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:

(1)方程$x^2-2=0$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$A$;

(2)由大于10且小于2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$B$.

视频讲解

练习

习题1.1